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二)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三)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四)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五)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考生應在戶籍、學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市州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及其畢業前一年級學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在實行全國統考的省市區,改革當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需要考教師資格證,改革前已經入學的不需要考教師資格證。全國統考省市區的情況是:2011年:浙江省、湖北省。2012年增加:河北省、上海市、廣西區、海南省。2013年增加:山東省、山西省、貴州省、安徽省。2014年增加:江蘇省、陜西省、吉林省。2015年增加:福建省、北京市、甘肅省、河南省、湖南省、寧夏區、江西省。2016年增加:四川省、重慶市、遼寧省。在非全國統考省,師范生不需要考教師資格證。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下同)的相關規定執行。
申報要求
凡報名當年年底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教師資格條件并愿意從事教師工作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并依法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1.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2.不需要單獨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這兩門課程已經統一歸入統考的科目二,是幼兒的《保教知識與能力》、小學的《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中學的《教育知識與能力》,并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 [1]
3.各級各類學校各專業畢業生在教師資格證考試筆試結束并成績合格后,可報名參加數月后的面試考試。同時筆試成績為兩年有效期,期間都可以進行面試報名。
注:考生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安排將在《面試準考證》中標明。(說課分為:面試、試講)。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報名需要學歷證、身份證、照片。
6.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是肯定無法取得正式編制的。
具體的報名時間和地點可以通過當地教育局、或者教師資格證報考點了解。